<![CDATA[huangtao5137.bokee.com]]> zh_cn Thu,21 Dec 2006 17:47:38 CST Tue,20 May 2008 17:09:11 CST http://www.bokee.com http://reg.bokee.com/account/web/img/logo.gif 博客网 http://www.bokee.com 您好,欢迎访问yunle110.bokee.com <![CDATA[国殇致哀]]> .html 国殇致哀

——写在国哀日

34073,一个冰冷的数字,一个鲜血浸染的数字,一个令人黯然心酸的数字,数万个生命就这样沉寂在这个无情的数字里,再也无法唤醒。在一次大地板块的冲撞中,人世间从此失去了太多父亲的关怀、母亲的慈爱、丈夫的依靠、妻子的温柔、孩子的笑脸、家的温暖……刹那间,曾经美丽的家园忽然支离破碎,巴蜀大地满目疮痍。一张张曾经鲜活的面孔,遽然凝固在残垣断壁之中,当被从废墟中刨出重见天日时,有的仍睁大着双眼,紧攥着双拳,是在怒斥薄情的苍天吗?苍天啊,你何以让如此惨景重现人间?一个个天真可爱的孩子,一个个风华正茂的青壮年,一个个慈祥善良的老人,就这样被你湮没在一片废墟中,大地啊,你,又于心何忍?他们可都是你的孩子,我们的亲人……

一幅幅揪心的画面在播放。悲痛欲绝的父母在疯狂地寻找着孩子,孤单弱小的孩子在哭喊着寻找着妈妈,白发苍苍的老人在哀伤地呼唤着亲人……这一声声撕心裂肺的哭喊声,让我们凄然泪下。苍天啊,你可听见?

一个个感人的故事在传颂。一位母亲用自己的生命护卫着孩子,在去天国之前,她告诉孩子:“亲爱的宝贝,如果你能活着,一定要记住我爱你!”一位丈夫将亡妻绑在自己身上带往太平间,为的是捍卫妻子最后的尊严;谭千秋老师用身体为学生遮挡了危难,自己却永远地去了……女教师袁文婷救出了13名学生后,自己的青春却永远定格在了20岁……述说着这些故事,人性的光辉让我们每个人都泪流满面……大地啊,你可看见?

惨绝人寰的灾难,是华夏儿女心头永远的伤痛。让我们永远铭记这一座标:东经103.4度,北纬31度;让我们永远铭记这一时刻:20085121428分。

泪,流不尽;痛,抹不去。青山矗立不语,风在呜咽,华夏同悲,举国齐哀,汽笛长鸣,警报震响。一路走好,我的同胞们,我的亲人们……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085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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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ue,20 May 2008 17:09:11 CST 0
<![CDATA[“一窝蜂”的“销毁”]]> .html

“一窝蜂”的“销毁”

 

近来,“销毁”似乎已成为检查执法力度的一个标准,执法部门查获的物品几乎概不能免于“销毁”。从假烟假酒假药到非法影碟,到黑心棉,到非法用途的计算机,甚至走私汽车等,所有查缴物品均往火堆里或压路机下一推了之。笔者认为,此种现象不应呈愈演愈烈之势。

执法部门查缴违法商品本是件好事,震慑违法犯罪,保护国家和公民利益,维护市场经济秩序。但对违法违禁商品一律实行销毁,却未免让人心疼。一件商品,包含着无数的劳动力,体现出一定的价值,在价值还未得到使用就实施销毁,岂不是对劳动力和生产成本的一种浪费?执法部门将所有查缴商品不假思索地付之一炬或无情碾压,是否考虑了商品的再利用价值?是否也存在着认识上的误区:火烧得越旺,执法就显得更坚决?

当然,对于那些危害人们身心健康的违法违禁物品,一烧了之不失为一个最直接的办法,假烟、假酒、假药、黑心棉是不能被再利用了。但销毁物品中,也有许多存在着一定使用价值的物品,将它们销毁,既浪费了资源,又污染了环境,何不换一种使用方式让它们存在?毕竟违法的是人,而绝非物品!如果将它们也不问青红皂白地“销毁”,是不是让人觉得是一窝蜂地盲目跟从,而绝非理性?

 12月6日,宁波海关展开销毁走私汽车行动,19辆包括奔驰、宝马、林肯、别克、丰田等在内多个世界知名汽车品牌的走私车辆,被碾成铁饼。此举着实让人心疼,也给人莫名其妙的感觉。照此推理,当年抗日时期,缴获小日本鬼子的枪支弹药,是不是也应该就地销毁,而不应装备自己的部队?

记得有一句话:“钱非万恶,善恶在人”。一味地将罪恶强加在商品身上,假如商品能说话,恐怕也会破口大骂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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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n,14 Jan 2007 12:29:57 CST 0
<![CDATA[斗鼠]]> .html  

 

    子夜无眠,忽忆起斗鼠一事,甚觉有趣,只觉笑倾天下之事,莫过于此。特以文记之,以留后趣。

    是夜,窗外淅沥,雨打梧桐,凄惨欲绝。于窗前枯坐良久,遂见户外万家灯灭,亦甚感倦意,便灭灯就寝。

未久,于惺松之间,突闻异常之动:沙沙沙、格格格,如嚼人骨,顿觉毛骨悚然,自觉身处荒野阴风颤颤之破庙。遂蛇蜷而卧,自欺欺人地想深眠以示自慰。朦胧中,听得床顶轰然一声,如晴天霹雳于头顶炸开。我突一激灵,惊悚弹起,睡意全无,却不明就里。侧耳倾听,屋内却顿时悄然,许久未闻动静。心下揣测:定是屋顶掉下异物而已。复又躺下,正待入睡,未料那怪声忽又起!我屏气静声,听了半响,才恍然大悟:原是一顽鼠在屋内嬉戏!只是门户紧闭,它缘何而来,却未得知。只听那贼在床顶之上顺墙角攀沿,上了屋顶……突又是轰地一声,如雷贯耳。刹时明白了,许是那鼠闲来无事,寂寞空虚来着,或又许它吃饱了撑着,以为此屋乃空屋,才放肆耍玩,沿墙角攀沿而上,尔后一跃而下至床顶,做高台跳水之高难度动作,料想场面亦蔚为壮观,惜未能眼见目睹。也许此贼觉得此举甚是新颖有趣,是以反复体验此举所带来的刺激,却不料惊动了同室之我,实乃罪过,而它竟浑然不觉,仍玩得甚是高兴。然则我却不堪忍受,如此以来,何以安然入睡?愈想愈火,恶向胆边生,便有灭了此贼之念。遂起身拉灯,屋内刹时光芒万丈,却是一片幽绝。那鼠已知此室内另有他人,便伏身静气,不敢轻举妄动。我亦亦然,悄然起身,脚踏书桌,极缓慢地伸长身子,眼睛渐已望过床顶,心里却骤然一惊——那厮距我不过两尺,竟两眼直直地不共戴天地瞪着我!眼睛贼亮贼亮的发着寒光,那恨劲似乎要一口吃了我,而如此毫无怯意,似在怨我扰了它的好事!它竟有不惧我的理由!岂有此理!想我堂堂一男儿,它非但不惧,还似在威胁我!这岂不是对人类尊严的亵渎吗!?我怒火填膺,却不敢轻举妄动,遂作泥菩萨状一动不动,亦怒目相视。人鼠对峙有半分钟之久,我却难以忍受,盖因半屈膝而立,下肢渐觉酸麻。于是两眼依然怒睁,上身不动,随手摸着了一本厚书,准备给那厮当头一书,以示严惩。而当我渐提起书,那厮竟率先发难,梭然向我面门袭来!我大骇,脚下一软,就势滚入帐中,全身汗毛顿立,冷汗直冒。惊魂未定之时,却见那贼悠然停在门顶之窗上,那窗不知何时已开,那厮伏在窗梗上,随着窗户晃悠晃悠的,看着我冷笑,满是嘲笑之态。我恼羞成怒,怒发冲冠。(想当年吴三桂冲冠一怒为红颜,而今我是为哪般?)今夜不灭之贼,誓不为人!于是乎一跃而起,赤足落地,手里仍攥着那本书,直奔那鼠而去。那贼见我袭来,身子突一紧缩,拔剑驽张!我顿然而立,咬牙怒目相对,而它亦蓄势待发。又对峙良久,此次我先下手为强,手一扬,一道书光闪过,无奈手法不济,差鼠半尺。那鼠一惊,遂以攻为守,居高临下猛然弹出,张牙舞爪地向我扑来,我闪身躲过,气得哇哇大叫。那厮一击不中,竟满地乱窜。我随手操起一履,顿时屋内乱作一团,响声不绝于耳。我砍、劈、拍、扫、掷、踩、踢、跺、抓、扑,那鼠腾、跃、钻、闪、躲、窜,弄得我晕头转向,却伤不得它毫毛半根。一怒之下,我飞身铲去,那厮竟杀个回马枪,我收脚不及,只听惊天动地一声巨响,墙边那盛满水的铁桶顿时成为一块铁皮,水花四溅,瞬时水漫斗室,脚上血流如注。而那恶贼乘混乱之际,从门脚边梭然钻出,(敢情它早已挖了出入之道)我穷追不舍,飞奔而上,猛然拉开门,但见夜色茫茫,哪还有那厮的踪迹。我顿时呆如木鸡,胸膛怒火中烧,却又黔驴技穷无计可施。想不过二两之鼠辈,竟闹得寒室天翻地覆,是何道理?改日抓住了,不将它生吞活剥难解我心头之恨!此时渐觉脚下隐隐作疼,遂悻悻而归,包扎伤势。然终心有不甘,复又出门转悠一番,却是再也寻不着那厮了,只得回屋躺下,心里竟怀念起那厮来。“别让我再见到你!”我恨恨地想着,不知不觉竟已入睡。

次日醒来,睁开眼时,竟发现昨夜那厮赫然伏在我书桌上,如此熟悉、刺眼,正拔弄着一颗不知从何处盗来的花生,嘴里叽叽歪歪的。我不觉心中狂喜:“待我来报昨夜之仇!”拍床而起,那厮飞奔而逃,却未出去。我翻身下床,堵死它遁逃通道,立即唤来援兵,齐来擒贼。于是乎翻箱倒柜,那厮惊恐不已,逃将出来,顿时复演昨夜狂癫,杀机四伏,刀光剑影,一片混战。那厮虽厉害,终难敌我二人之合力,混乱之中被我一脚命中,应声倒地,半死不活地抽搐不止。我倒提起那厮,浇上汽油,弃入垃圾堆,以火点之,火苗轰然而起,见着那厮在烈火中惨厉尖叫,声震云外,却又动弹不得,我心中不禁欢畅无比:我痛苦,所以你快乐;你痛苦,所以我幸福。快哉!快哉!不亦乐乎哉!螳臂挡车,不自量力,何不掂量掂量,可曾后悔否?爽!爽!爽!哈哈哈哈……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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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n,24 Dec 2006 13:15:40 CST 0
<![CDATA[卵石]]> .html

卵 石

本来

你有自己的棱角
只是经过水的缠绵
你失去了锋芒
你若有足够的坚韧
又怎会变得如此圆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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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ri,22 Dec 2006 00:14:00 CST 0
<![CDATA[狗]]> .html

 

“君子有三畏,  犬其一也”。我自小便怕狗,倒不敢自称君子,此乃实情,其因有三:其一,我见不得狗那幅青面獠牙的样子,似乎与人有什么深仇大恨,咬牙切齿的,呲着那白森森的利齿,像狼一样地森然望着我,嘴里还振振有词,为自己即将犯下的罪行开脱责任。见着此等动物,我心里便会骤然升起一股寒意,能避则避,有多远跑多远。其二,俗语说:明枪易躲,暗箭难防,更何况狗之迅猛非常人所能及。行于路上,冷不防一只大狗咆哮而至,稍有不慎便会着了它的道,让人苦不堪言。其三,狗虽与人同属脊椎类,但毕竟还是低了一等,是以我一般不与其计较,避而求安,而狗却不似人那样明事理,得势不饶人,声色俱厉地纠缠不休,让人烦恼至极。是以我怕狗,远远见狗便绕道而行。我知道性命并无大碍,然也不必惹疼痛之苦,亦或惊慌失措、狼狈不堪,继愤而出手、血脉贲张,亦大失体统,乃君子所不为也。

少时家住乡间,有一条马路直通集镇,是人们出入的必经之道。虽说是车路,一年到头却罕见车迹,人们偶尔能搭上拖拉机已是荣幸至极,风光无限了。所以在那时,自行车便是最便利的交通工具。我是此项运动的忠实爱好者,常邀上同龄四处游玩,但不到万不得已,我是不敢独自出村的,因村头有一恶犬。

出村是一段向上的长长陡坡,骑车很难踩上去。那恶犬之家便座落在长坡中间路边,军事位置得天独厚,骑车上下都要经过恶犬的防次,言语不通,思想迥异,难免发生误会,酿成冲突,惨者便会造成流血事件。下坡者倒还好,双脚提起置于横架,放车飞驰,那狗如影相随,紧跟不舍,一直追出自己的势力范围才肯罢休。这种场面时常上演,形成当地一道奇特的风景线。而上坡者就没那么洒脱,推车而行,不得不与恶狗周旋,且战且走,甚是狼狈。那狗性情暴戾,也确实生猛,气甚之时,见着拖拉机也会气急败坏,追逐着上窜下跳,后来被拖拉机不轻不重地“教训”了一下,主人家得了实惠,它却受了痛,便学了乖。而见了行人或自行车,仍是暴跳如雷,受它暗害之人不计其数。而有恶犬自有“恶人”,它亦是常伤痕累累。“什么样的人家养什么样的狗”是很有道理的。

每当被狗攻击时,我总奢望着狗的主人能解救一把,然而我总是失望,狗和它的主人是同一立场的。我并不是说主人家也像狗那样对我狺狺然,相反,那主人倒是笑容可掬地安慰我:“你走你的罢,莫要理它,它不会咬人。”这种话我是绝然信不得的。而后他又对狗嗔道:“回来,别乱叫!”训斥的是狗,用的是人能听的语言,言外之意无非是说:“我已尽责,死活由你” !最后便坐壁上观,看到精彩之处,亦是我落魄之时,不免拊掌大笑,得意之情溢于言表。看得出,他对狗的尽职尽责颇为满意,足以向外人炫耀,却不免有幸灾乐祸之嫌。而狗似乎得了某种暗示,咬得更凶了。俗话说“打狗看主人”,我觉得不看也罢,看了主人我倒恨不得将那狗给当场格毙了!

后来举家迁到镇上,终逃离了恶犬拦路之苦。及至我上了班,时常下乡,又常遭犬厄,每次都得小心提防,精神高度紧张,身心俱疲,甚是恼人。后有同事教我一法:有狗袭来,切莫害怕,作恨极状(至少要比狗狠),气势汹汹地朝狗冲去,那狗断然不敢造次,反倒掉头狂奔而逃!据说此君曾用此法,倒将一只狗追过了三个山头!后来那狗见了他,只是远远的狂吠,却再也不敢靠近。我听了不禁击掌称妙,之后效仿行之,竟屡试不爽。于是对狗便理直气壮来,不再怵它。只是心里奇怪,觉得此物怎地与某一类人何以极其相似?细细想来,狗这东西的秉性大致如此:

狗都有自家的势力范围,一般为主人家方圆10-50米左右。在此圈内,除去主子它便称霸,趾高气扬、八面威风,遇见生人或同类,便大吼数声,声如洪钟,尔后一番撕咬,直至将来犯者驱逐出境;而一旦进入他人地盘,便是夹着尾巴,轻言细语可怜兮兮的家伙,偶尔遭到攻击,汪汪叫起来也是凄惨欲绝,满眼饱含着哀求。此乃其一。其二,狗在主子面前永远是卑躬屈膝的,见着主人时看它那个奴劲:细咪着眼,耳朵熨得极为舒坦,尾巴摇得连屁股都扭歪了;而见了生人便耀武扬威,张牙舞爪而咬之。其三,狗见弱小怯懦者,便大模大样、欺侮凌辱;而遇较已高大勇猛、凶狠者,便噤若寒蝉,大气也不敢出,亦或媚眼讨好,大行阿谀之道,甚至干脆逃之夭夭。

众多原因,使我对狗由怕生恨,进而生厌。以前总纳闷为何总用狗来骂人,而不用猫?如今对狗认得深了,觉得也并不冤它,谁叫它与有些人秉性类似呢?不过平心而论,在某些方面,狗比某些人倒还强一些。狗至少还爱憎分明,不会背信弃义,没听说谁家的狗把它的主子给咬了(疯狗计外),不象某些人那么卑鄙龌龊、笑里藏刀、阴险毒辣、忘恩负义。现在有那样一些“人”,亦有护养这些“人”之人,他们相映生辉,将狗学发扬光大,弃其“糟粕”,取其“精华”,并以此光宗耀祖,狗见了亦不免脸上发烧。且昼夜不分,做尽狗事,亦或狗所不齿之事。此是人是狗,却也难以说得清了。

                   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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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u,21 Dec 2006 17:59:26 CST 0